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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校生进行学籍检查(学院自查)的通知
2015-03-16 15:28  

关于对在校生进行学籍检查(学院自查)的通知

校属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籍管理,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我处现启动本学期学籍检查工作,目前进行的是第一阶段,二级学院学籍自查。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系统内学生名单和学生学籍异动名单,自查本学院在校生。

一、本次学籍检查对象

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具体包括2013级在校生(2016届应届生)及2014级、2015级在校生。

二、学籍检查(学院自查)方式

(一)登录教务系统,在学生管理—学生信息—基本信息维护界面查询班级信息,获取该班级在校生名单及人数;

(二)登录教务系统,在“学生管理—学生信息—异动信息查询”查询学生学籍异动(以学号查询)情况;

(三)基本信息维护界面记载的是本校当前时段拥有学籍的学生,异动信息查询界面可查询已办理有效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请依照这些数据,比对本学院在校生名单、学生花名册、统计数据。

三、学籍检查(学院自查)内容

(一)在校生人数与教务系统是否一致(比对教务系统基本信息维护界面查询的学生人数);

(二)教务系统在籍学生名单中是否存在未办理有效手续离校的学生;

(三)是否存在在读但未记录在教务系统学生名单内的学生;

(四)在校生持有或表述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是否与教务系统内一致;

(五)是否存在疑似冒名顶替学生;

(六)是否存在在校生学籍照片与本人不符的情况;

四、学籍检查(学院自查)反馈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自查结果,及时更新本学院、本班级所使用的花名册、学生名单表及统计表、各种上报数据,填写《2016年在校生学籍检查(学院自查)情况反馈表》,于325日上午12点前反馈教务处(行政楼215室)。

五、学籍检查(学院自查)注意事项

(一)如各二级学院在自查中,发现存在未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但已离校或准备离校的学生,请督促其前来教务处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具体处理方法见《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

(二)凡办理完成有效学籍异动的学生,我处将书面通知各二级学院。未见《学籍异动通知书》,即表示该生未完成异动手续;

(三)查询学生名单和学籍异动名单,请参照《教务系统使用说明》。

联系人:万淼  88756056  张术平  88756056

 

附:《2016年在校生学籍清查情况反馈表》

 《教务系统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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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系统使用说明

一、查询学生信息及下载学生名单

(一)登陆教务系统:

(二)学生管理—学生信息—基本信息维护界面查询班级信息

(三)查询后可见学生名单和班级人数。在界面上方“字段”处调整需要导出的字段,点选打印导出学生名单,另存为.xls格式完成下载。

二、对照学生学籍异动情况

依次进入“学生管理—学生信息—异动信息查询”查询学生学籍异动(以学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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