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品牌专业、重点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密切产学研合作;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出特色,打造学校品牌,形成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深化学校内部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推动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二、建设目标
品牌专业是指契合学校办学定位,在湖北省和交通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得到社会公认的专业;重点专业是指服务湖北省或行业成效显著,社会公认度较高的专业;特色专业是指服务区域或行业发展成效明显,在办学思想、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具较强特色、比较优势和较高社会声誉的专业。
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分批建设”的原则和“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改革优先、成效明显”的要求,学校将立项建设5个品牌/重点/特色专业。通过建设,使这些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实习实训条件、校企合作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
三、建设任务
(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区域产业或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明晰人才培养目标,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学做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做好“3+2”中高职衔接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
(二)加大课程建设力度
对接行业企业岗位需求,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采取校际联合、学校与社会联合等方式,建设网络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微课。其中,品牌专业建设网络课程3门、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3门、微课12个以上;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建设网络课程2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6门,微课6个以上。所有专业课程均有课程标准。
(三)改革教育教学方式
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实施案例教学、情境体验教学、岗位角色模拟、现场实训教学、项目教学、主题教学等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完善分层教学制、学分制、导师制等。建立课堂教学质量分析、评比和反馈制度,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率达90%以上。加强教学评价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加快教学信息化步伐,开展信息化教学设计,优化教学过程。
(四)推进校企深度融合
不断探索和完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长效运行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建立起“三个机制”,即紧贴行业服务企业的办学机制、产学结合互利双赢的合作机制、招生就业统筹考虑的培养机制,积极与世界500强、本行业龙头企业、知名企业合作,新增合作单位6个,增加学生就业机会,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通过“引进、培养、聘请、借智”等途径,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水平提高。实施专业带头人建设计划、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教师双师素质培养计划、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探索实行专业教学团队负责制。
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与内部分配机制,将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师绩效评价挂钩。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绩效考核。
(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加强顶岗实习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顶岗实习集约化,突出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强化对实习学生、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评价考核。重视实训教材建设,充分发挥学校与企业的优势,产学双方共同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实训教材12本,开发综合实训项目6个,制定顶岗实习课程标准,完善实训课程标准,做到每门实训课都有课程标准。规范实训室管理,各项制度上墙,完善实验实训建设资料档案。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实训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各专业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室2个,综合实训室3个。
(七)改进教育质量评价
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考核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引导行业企业、学生和家长参与教学质量评价,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毕业生“双证率”达80%以上,当年就业率达到95%以上(其中工程技术类专业协议就业率不低于80%),毕业生及家长满意度达90%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80%以上。
四、申报与立项
品牌专业、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期3年,建设经费10万元,按照二级学院申报、评审立项、绩效评价、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年度申报,分年度实施。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品牌专业要求该专业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在全校专业中办学水平高,社会认可度高,有优质的教学条件基础,生源充足、报到率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好,且必须有三届以上毕业生、上年专业招生规模不低于150人;申报重点专业要求办学水平较高,社会认可度较高,有较好的教学条件基础,生源充足、报到率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好,且必须有三届以上毕业生、年平均专业招生规模不低于120人;申报特色专业要求该专业体现学校办学定位,专业稳定突出,适应区域或行业经济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需求,毕业生就业质量好,就业岗位专业性强,且必须有一届以上毕业生、为二级学院重点建设专业或主干专业。
2.专业建设方案应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基本满足专业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或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专业建设得到学院全方位的强力支持。
3.目前正在建设期的湖北省职业教育品牌、已上报省教育厅评审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作为2016年校级品牌和特色专业进行建设。
(二)申报名额
各二级学院至少申报1个品牌/重点/特色专业。
(三)申报材料
1.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品牌/重点/特色专业申报书;
2.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品牌/重点/特色专业建设方案;
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品牌/重点/特色专业申报信息表;
申报材料纸质版每专业简装成一册,要求内容精炼,重点突出,真实可靠。
(四)遴选程序
品牌专业、重点专业与特色专业的遴选,按照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公布的程序进行。请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于2016年11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包括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学校将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立项建设专业名单。
五、有关事宜
1.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品牌专业、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要统筹推进有关专业各项改革与建设,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并加大对各项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品牌重点特色专业建设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2.强化专业建设的主体责任。各品牌重点特色专业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团队,要紧盯行业同类院校高水平,对比标杆寻找差距,制订并实施品牌重点特色专业建设方案,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有效配置各类资源,努力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3.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与绩效评价,对立项建设的品牌、重点和特色专业建设情况将按阶段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验收合格的,正式授予“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品牌专业”、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重点专业”、“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特色专业”称号;验收不合格的,撤销立项,暂停该二级学院2年内申报学校、省级和中央职业教育类项目资格。
联系人: 帅海燕 郭晶
联系电话:027-88756053
电子邮箱:249219162@qq.com
附件:
1.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品牌/重点/特色专业申报书
2.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品牌/重点/特色专业建设方案
3.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品牌/重点/特色专业申报信息表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