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鄂教规〔2014〕1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开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招生专业等有关要求和原则严格按照《办法》执行,总体上按照上年度不变,对招生计划执行较差的专业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同一专业原则上最多可与3所中职合作。
二、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办法》要求,于2018年3月15日(周四)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上年已开展合作的院校专业只需提交《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报表》即可。材料要求:
(一)《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报表》(中职学校需盖章);(见附件1)
(二)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分析,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
(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2)
(四)201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3)
(五)高等职业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3+2”联合办学协议;
(六)其他相关材料。
三、各二级学院至少要有一个合作中职学校或合作专业。
联系人:郭晶 张术平
联系电话:88756053
电子邮箱:249219162@qq.com
附件1: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报表
附件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3:201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附件4:《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鄂教规〔2014〕1号
教务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