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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学生转专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13-12-04 00:00  

一、本学年第一学期期末(2013年12月31日以前),各学院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查转专业资格,进行转专业考核。

1.11月29日—12月15日:学生本人在入读第一学期第14周—15周内向辅导员提出转专业申请,辅导员为学生讲解转专业各项要求、注意事项及转专业程序,预审学生转专业资格;

2.11月29日—12月15日:学生在辅导员处领取并填写《在籍在校生专业异动审批表》和《在籍在校生转专业承诺书》(转专业相关表格可在教学工作部网页()-下载专区-学籍管理栏目下载);

3.11月29日—12月15日:第14—15周,学生填写《在籍在校生专业异动审批表》交辅导员审查,由辅导员提交本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进行审核。转出学院考核小组汇总《审批表》,进行转专业资格确认、生活指导和专业指导,转出学院院长根据转专业条件和考核小组意见,在《在籍在校生专业异动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4.12月16日—12月27日:16周—17周,转出学院考核小组联系转入学院考核小组,交接《审批表》,由转入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并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转入学院院长在《在籍在校生专业异动审批表》上签署接收意见,并确认学生转入班级。

5.12月31日前:第18周,转出学院考核小组汇总转出本院的学生名单,收回《在籍在校生专业异动审批表》,和《转专业承诺书》、《转专业汇总审批表》、考核及转专业资格证明材料一起,提交教学工作部审批。

二、本学年第一学期期末(2014年1月1日—寒假前),教学工作部根据各学院提交的转专业汇总名单及材料,进行转专业复核,重点复核学生转专业资格及考核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学生,报学校批准。

三、获批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在籍在校生专业异动审批表》,各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五至教学工作部领取。学生完成全部转专业手续,由转出、转入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出面协调,完成学生交接。

四、在转出学院审核阶段未通过审核,或在该阶段放弃转专业的学生,《专业异动审批表》由转出学院考核小组收回并销毁;在转入学院考核阶段未通过考核,或在该阶段放弃转专业的学生,《专业异动审批表》由转出学院考核小组收回并销毁;在教学工作部审批阶段未通过审核,或在该阶段放弃转专业的学生,《专业异动审批表》由教学工作部收回并销毁。转出学院负责对该部分学生进行妥善安置及管理。

五、上述程序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逾期将不予办理。

教学工作部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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