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思政课部、公共课部:
根据《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的通知》(鄂语字〔2017〕3号)文件要求,我校于4月20日发布了校内大赛通知,经各二级学院(课部)积极组织,教师踊跃报名,共有18名教师展开角逐。现将赛事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7年5月11日14:30分
二、比赛地点:行政楼1号会议室
三、其他事项:
1.请参赛教师于5月4日15:00到行政楼214办公室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如朗诵有配乐或PPT的可以先交存教务处。
2.请参赛教师于5月11日14:10到行政楼214办公室做准备。
3.请各二级学院选派10名学生代表并指定一名带队老师参加现场观摩(学生以青年志愿者为主,欢迎教职工踊跃参加)。请提前10分钟签到进场。
4.比赛期间请遵守会场纪律,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振动状态。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教务处
2017年5月3日
附件1:
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 |
评分要求 |
普通话水平60分 |
吐字清晰,语音标准,无方言痕迹 (普通话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
朗诵(演讲)水平与技巧30分 |
语气、语调、语速与朗诵(演讲)内容相协调,表达顺畅,感情真挚,富有韵味和感染力;体态语恰当,自然大方。演讲主题突出,逻辑性强。 |
朗诵(演讲)形式10分 |
1人上台,脱稿,朗诵可有适当配乐,演讲不配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