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思政课部、公共课部实践教学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应届毕业生清考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4月21日-24日
二、考试组织
1.公共科目考试课程(英语、数学类)统考由教务处于4月21日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附件)
2.其他考试课、考查课、体育课和实践环节课程的清考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考试安排见各二级学院(部)通知。
三、公共科目统考考务安排
负责人:刘浩 舞弊处理负责人:王小里
工作人员:教务处人员 考场办公室:南楼二楼教师休息室
第一场:2019年4月21日8:30-10:10 (共3个考场)
第一监考 |
李淑芳 |
周愈璋 |
第二监考 |
余姜玮 |
陈李艾伦 |
柯欢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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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习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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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场:2019年4月21日10:20-12:00 (共5个考场)
第一监考 |
胡爱洁 |
胡娴 |
第二监考 |
彭水新 |
王方良 |
李淑芳 |
周愈璋 |
余姜玮 |
陈李艾伦 |
柯欢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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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习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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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场:2019年4月21日12:30-14:10(共1个考场)
四、注意事项
1.4月21日请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请监考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第一监考人领取试卷,第二监考人领取监考须知和监考牌。
2.监考人员应提前进入考场检查学生证件,严防考生舞弊。学生凭学生证参加考试,无学生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公共科目考查课程(英语、数学类),其他考试课、考查课、体育课和实践环节课程的清考,考试安排由各院(部)另行通知,不在4月21日统考之列。请各学院(部)注意区分,通知到位,解释清楚,将有关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教师及学生,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考前做好考风考纪教育,提倡诚信考试,严防代考。
4、各院(部)组织的清考,请按照考试管理相关规范进行,教务处将组织巡考、检查。
附件:
1、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9届应届生公共科目统一清考考试安排
2、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9届应届生公共科目统一清考考生名单(含考试地点、座位号等)
教 务 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