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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5-12-04 15:57  

关于做好201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交院教[2014]113号),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及要求

申请转专业学生应为在校学习的2015级具有学籍的学生。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拟转专业特性和要求(包括拟转专业理论及实训课程等),决心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对待拟转专业的学习任务。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征得家长同意。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提出申请,符合转专业条件及要求,经学校审批通过后转专业。学生符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或特殊才能,可申请转入与该专长相关的专业学习,但必须提供该专长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曾在相关专业学习的证明或成绩单等;

2.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某种疾病或特殊生理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复学或因其它原因被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如原专业没有继续招生,可转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学习;

4. 确有特殊困难,因其他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5.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基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各学院校企合作订单班办学的需要,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具有下列情况情形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学籍条件达不到要求

1)未取得本校普通高等专科学籍,或入学并取得学籍但未满一学期的学生(包括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

2)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4)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

5)无故离校超过3个月,未办理任何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

6)曾进行过转专业的学生。

2.与招生政策相抵触

1)从较低批次专业转入高批次专业的学生。

2)在专科提前批专业和其他批次专业之间转专业的学生。

3.招生对象有特殊要求

1)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2)单独招生、技能高考、3+2或五年一贯制入学的学生。

4.入学以来曾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

5.其他无正当理由或学校认为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二、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指导学生的转专业意向、介绍专业情况、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各学院自行决定,但必须包括各专业骨干教师1名,各专业辅导员,并指定转专业考核小组联系人。各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人、考核方式、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时间及安排,请于2015127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办理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期末,各学院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查转专业资格,进行转专业考核。

1127—1210日: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转专业申请,辅导员为学生讲解转专业各项要求、注意事项及转专业程序,预审学生转专业资格;

2127—1210日:学生在辅导员处领取并填写《在籍在校生专业异动审批表》和《在籍在校生转专业承诺书》(转专业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学籍管理栏目下载);

3127—1218:学生填写《在籍在校生专业异动审批表》交辅导员审查,由辅导员提交本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进行审核。转出学院考核小组汇总《审批表》,进行转专业资格确认、生活指导和专业指导,转出学院院长根据转专业条件和考核小组意见,在《在籍在校生专业异动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41218—1231日:转出学院考核小组联系转入学院考核小组,交接《审批表》,由转入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并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转入学院院长在《在籍在校生专业异动审批表》上签署接收意见,并确认学生转入班级。

5201616日前:转出学院考核小组汇总转出本院的学生名单,收回《在籍在校生专业异动审批表》,和《在籍在校生转专业承诺书》、考核及转专业资格证明材料一起,提交教务处审批。

(二)本学期期末(201616寒假前),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转专业汇总名单及材料,进行转专业复核,重点复核学生转专业资格及考核情况。

(三)获批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在籍在校生专业异动审批表》,各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联系人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五至教务处领取。学生完成全部转专业手续后,转出、转入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出面协调,完成学生交接。

(四)在转出学院审核阶段未通过审核,或在该阶段放弃转专业的学生,《专业异动审批表》由转出学院考核小组收回并销毁;在转入学院考核阶段未通过考核,或在该阶段放弃转专业的学生,《专业异动审批表》由转出学院考核小组收回并备案;

在教务处审批阶段未通过审核,或在该阶段放弃转专业的学生,《专业异动审批表》由教务处收回并备案。

转出学院负责对该部分学生进行妥善安置及管理。

(五)请各学院遵循上述程序和规定时间安排工作。

四、转专业考核

转入学院自行组织。转入学院可根据自身需要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考核形式。转专业考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种形式(任选其一)。

(一)教务处提供的《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表》模板;

(二)转入学院自行编制的转专业考试试卷;

(三)转专业考核谈话记录;

(四)其他转入学院认为可行的方式。

六、转专业注意事项

(一)已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的相关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违纪、旷考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转专业学生在转出专业有课程不及格的,若转专业成功,仍应回原班级参加补考;

(三)学生转专业前修读及格的课程,若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一致,转入学院应提醒学生填写《学生课程免考免修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统一办理课程免修手续;

(四)学生获批转专业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包括转回原专业)。

联系人:万老师 张老师 

联系方式:88756055 88756056

 

 

 

 

教务处

20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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