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保证教学质量,现针对全校在籍生(尤其是2018届应届生)开展学业(学籍)预警工作,预警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警范围
截止于2018年4月6日在籍生。
二、预警内容
1.2017-2018-1在籍生学业情况;
2.2018届应届生在校期间学业情况。
三、学籍预警类别
1.存在以下情况,予以一般预警
应届生在校期间获得学分(合格课程)大于90%,但未全部合格;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三级预警
2017-2018-1学期获得学分(合格课程)大于60%小于100%或应届生在校期间获得学分大于80%小于90%;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二级预警:2017-2018-1学期获得学分(合格课程)大于30%小于60%或在校期间获得学分大于50%小于80%
4.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一级预警:2017-2018-1学期获得学分(合格课程)大于10%小于30%或应届生在校期间学分大于20%小于50%;
5.存在以下情况予以特级预警
2017-2018-1学期获得学分(合格课程)极少。
四、预警工作流程
(一)教务处通过OA系统邮件向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学工办主任公布学业预审结果及预警名单;
(二)各二级学院按照预审结果及预警名单,及时向学生提出书面预警,同时向学生家长寄发《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业(学籍)预警通知书》,根据预警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沟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三)各学院做好预警材料的归档,并按要求将预警情况反馈教务处。
日期 |
工作日程 |
4.6—4.13 |
教务处进行学业情况审查。 |
4.16—4.18 |
教务处根据审查结果,下达预警通知及名单 |
4.19—4.30 |
各学院进行预警相关工作,并向学生家长寄发《预警通知书》。 |
5.4 |
各学院将预警情况反馈到教务处。 |
四、预警要求
(一)各学院应通知到位。原则上每位被学业预警学生,均应收到预警,了解以其目前学业状态,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
(二)对于被学业预警的学生,各学院应明确告知其所欠学业要求明细,告知学生补考(重修)或清考时间及要求,并敦促学生及时参加。
五、预警材料的归档:
(一)各学院对被预警学生的谈话记录;
(二)家长的反馈材料等。
各学院要对相关材料及时处理,并建立档案留存。
六、各相关人员应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被预警学生的工作。
教务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