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1〕10号)(见附件1)要求,学院研究,决定组织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系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和《201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2)要求,做好课程网站和相关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
二、推荐名额
各系部从现有院级精品课程推荐1-2门课程。
三、申报时间
各系部于2011年11月25前将《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1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表》(表格模板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叶莉莉,电话:88756053 。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指南
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1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湖北省
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教高[2011]1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教学内涵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立项建设一批省级精品课程。现就2011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课程。本科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主要专业课程;其中电气信息类、机械类、化学类、物理学类、数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体育类等学科门类因立项课程较多,本次限制申报;课程负责人应该为本校专职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申报课程,要根据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要求,重点推荐校企联合开发的课程,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其中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制造、财经等大类限制申报。
二、推荐名额
2011年拟立项建设100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本科高校中,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限报8门,其他部委高校和省属高校中的大学限报4门,其他省属本科院校限报2门,独立学院限报1门;高职高专院校中,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限报2门,其他高职院校限报1门,请各高校按限定名额向我厅推荐,超过限额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各高校在规划建设和组织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时,要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分布情况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要着重抓好课程建设规划、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先进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使用、教材建设、实践教学以及切实有效的激励与评价机制等方面的工作。
2、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必须有课程支撑网站,提供课程简介(参照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中要求填报的内容)、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两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的课程优先支持。
3、本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仍采取网络申报及评审方式。各高校在校内评审的基础上,于
12月
10日
前将推荐省级精品课程报告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我厅高教处,同时,各高校应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址:)上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将在公共平台上发布;逾期未报,视作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27-87328172,87328180;联系人:王文森、吴勃。
四、评审工作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省级精品课程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精品课程名单予以公示。评审在网上进行,各高校不必提供书面评审材料。评审和公示期间,必须保证课程支撑网站对外开放并且运行顺畅。评审指标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执行,课程分类体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点击“高等教育司”,进入链接中的“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查询。
为充分发挥省级精品课程的作用,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省教育厅依托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建立了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址:),将2003年以来我厅评定的省级精品课程进行集中上网展示和运行,但仍有极少数高校的部分课程没有按要求上传。对截至本次申报截止之日时仍有省级精品课程未上传、未实现共享的学校,暂不受理其申报(未上传课程名单见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截止2011年12月31日仍未上传的课程将取消省级精品课程称号。
最近,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决定开展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国家开放精品课程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普及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为目的、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规律、展示教师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服务学习者自主学习、通过网络传播的开放课程。请各高校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对现有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进行转型升级,具备条件的高校积极做好精品视频公开课的建设工作,省教育厅择优遴选推荐申报国家精品开放课程。
附件:
1、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2、尚未在公共平台上传的省级精品课程列表
湖北省教育厅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2:
201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指南
2011年省级精品课程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以下简称公共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有关网络申报工作安排及申报规范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年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在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系统完成(可在公共平台首页依次点击“质量工程申报评审”-“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栏目进入,地址:)。课程申报时间为
11月
18日
至
12月
10日
,各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内容
1、各校将《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或《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高职高专)》,制成WORD文件(均为OFFICE2003版本,下同)。
2、教学大纲,制成WORD文件。(如果有多个WORD或PPT文件,请制成RAR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3、授课教案,制成PPT文件(均为OFFICE2003版本,下同)。
4、习题,制成WORD文件。
5、实验指导,制成WORD文件。
6、参考文献目录,制成WORD文件。
7、本科课程应制作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高职高专课程应制作课程负责人的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主要为说课,不超过40分钟)及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视频文件制成ASF或wmv流媒体文件,编码方式采用Mpeg-4标准,格式采用至少总比特率为300kbps、帧速度为25fps、分辨率320*240。各校拟申报精品课程如已制作的课程视频不是上述格式,但符合《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2011)》要求的,也予认可,可上传至申报平台。以上视频请同时提供录像原始文件(不限制格式)以作备份。
8、其他补充说明及支撑材料,制成RAR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各校将以上1-8项文件按要求制成电子档,登录课程申报平台后在平台上上传电子档资料。
课程负责人对申报系统使用有关问题,可登录申报系统后点击左侧的“使用帮助”,其他有关要求可参考《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2011)》()。
三、课程申报流程
(1)各校职能部门(教务处)根据我厅发放的校级用户名及密码,登录课程申报平台,设置本校课程负责人的登录用户及密码;
(2)各校通知课程负责人根据申报须知要求在平台上进行课程网络申报;
(3)各校职能部门对本校申报的精品课程在课程内容、申报类型、课程年度、课程资料完备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按照学校报送的纸质汇总表(学校盖章)对课程进行分类网络报送,提交我厅审核;
(4)我厅对各校申报课程进行规范性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反馈回学校重新申报。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网络申报用户名及密码发放
今年各校在公共平台上进行精品课程网络申报的用户名及密码同2010年一致,院校用户名仍为“gx+院校代码”。初始密码未作修改的仍为“1234”,已登陆并修改密码的院校以修改后的密码登陆。如需重置密码,请与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后)。
省级精品课程网络申报账户实行二级管理,即省教育厅、推荐单位(各高校)、项目负责人。省教育厅为最高权限用户,其他每级用户由上一级用户进行设置、维护,上一级用户给下一级用户分配用户名和密码,如对账户密码有问题请向上一级用户咨询(各高校网络申报用户名及申报限额见附件)。
(2)今年新报的精品课程,课程年度选择为“2011年”,各校申报2011年省级精品课程项目均以学校盖章的纸质汇总表为准。
(3)2003年以来我厅评定的省级精品课程将在本平台集中上网展示和运行,少数高校部分课程尚未按要求上传的,请在本次申报截止之日前将课程资源上传至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资源共享平台(网址:),用户名、密码以及上传方式登陆网址:查询。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172;技术支持: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联系人:刘彦,联系电话:87124421。
附件:
1、2011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
2、2011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高职高专)
湖北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3: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1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表
推荐系部(公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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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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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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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型(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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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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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二级学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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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支撑
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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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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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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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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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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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制表 2011年11月18日
填报人(签字): 系部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