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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和课程诊改工作的通知
2022-01-04 08:49 李卓君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为构建常态化教学质量保证与运行机制,根据《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鄂教职成[2016]6)、《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方案(试行)》(武交院质[2016]111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1年专业和课程诊断与改进工作。

一、教学诊改的专业和课程范围

2021年所有招生专业(至少有一届毕业生)和各专业所有课程(2021年招生专业所有年级今年开设的课程),专业和课程诊改工作由专业和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具体负责。

二、专业和课程诊改的实施

1.诊断依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专业建设评价标准》、《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课程建设评价标准》及各二级学院专业建设计划和课程建设计划。

2.诊断组织。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进行专业和课程建设的自我诊断。

3.诊断结论。依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专业建设评价标准》、《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课程建设评价标准》及各二级学院专业建设计划和课程建设计划开展自评,查找问题(缺陷),填写《专业诊断性评价结果表》、《课程诊断性评价结果表》和《专业、课程诊断汇总一览表》,同时撰写《专业诊改报告》和《课程诊改报告》及。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115前将各专业的《专业诊断性评价结果表》和《专业诊改报告》、各专业所有课程的《课程诊断性评价结果表》和《课程诊改报告》的电子版,以及各学院《专业、课程诊断汇总一览表》、专业诊改总报告和课程诊改总报告的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纸质版(盖章)报送给教务处。(所有专业和课程诊改资料二级学院注意留存)

联系人:李卓君  尚洁

     话:88756053

     箱:jiaowuchu88756053@163.com

附件一:《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专业建设评价标准》

附件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课程建设评价标准》

附件三:《专业诊断性评价结果表》

附件四:《课程诊断性评价结果表》

附件五:《专业诊改报告》

附件六:《课程诊改报告》

附件七:《专业、课程诊断汇总一览表》

附件八:《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件九:《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开设课程一览表》

教务处

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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