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申报2013年度新增、调整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深入系部调研,主动听取2013年度专业申报、调整工作汇报,经研究,现将我院2013年度新增、调整专业和拟招生专业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武交院教〔2011〕178号)(后简称《专业规划》)是目前学院专业建设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每年度的专业调整、新增专业工作是《专业规划》的具体实施。
二、专业新增条件和要求
申报新专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有系“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有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其他必需的教学管理文件。
2.新增专业应以学院现有专业为依托,有利于专业集群发展,专业办学条件能满足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
3.新增目录内专业在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范围内确定;目录外专业信息按《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2〕3号)文件内容确定,具体信息可登陆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招生入学专栏(网址:)查询。
三、专业调整要求
专业调整包括专业撤销和专业更名。
专业更名只能在同一专业所属类别内进行,不跨类进行名称调整。确需跨类调整的,应先申请撤销该专业,并按新专业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四、2013年拟招生专业申报
各系部在系“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基础上,提早考虑,多方调研,科学论证,审慎申报,根据往年教育厅工作安排,一般在2012年8月下旬,公布全省2013年度专业调整结果;在此基础上,各系向学院提交正式拟招生书面意见。
五、报送材料
(一)专业调整材料
1.专业撤销材料
(1)系“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
(2)撤销专业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撤销理由、简述为专业发展所做的主要努力等。
2.专业更名材料
(1)系“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
(2)专业更名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更名理由、简述更名后专业培养目标的变化、人才需求预测情况、专业办学条件:专业负责人简介、主要专业教师基本情况、专业实践教学环境与设备、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情况等。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必需的教学管理文件。
(5)其他支撑材料。
(二)专业新增材料
1.系“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
2.增设2013年度专业汇总表。
3.高等职业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其他补充说明的材料。
请各系于
2012年
6月
15日前
,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要求有封面、目录,A4纸装订,一式5份;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涂娟娟,联系电话:88756053 。
附件:
1.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增设2013年度专业汇总表
2.高等职业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