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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调整、新增专业及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6-08 10:37  

院属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申报2013年度新增、调整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深入系部调研,主动听取2013年度专业申报、调整工作汇报,经研究,现将我院2013年度新增、调整专业和拟招生专业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武交院教〔2011178号)(后简称《专业规划》)是目前学院专业建设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每年度的专业调整、新增专业工作是《专业规划》的具体实施。

二、专业新增条件和要求

申报新专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有系“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有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其他必需的教学管理文件。

2.新增专业应以学院现有专业为依托,有利于专业集群发展,专业办学条件能满足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

3.新增目录内专业在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范围内确定;目录外专业信息按《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23号)文件内容确定,具体信息可登陆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招生入学专栏(网址:)查询。

三、专业调整要求

专业调整包括专业撤销和专业更名。

专业更名只能在同一专业所属类别内进行,不跨类进行名称调整。确需跨类调整的,应先申请撤销该专业,并按新专业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四、2013年拟招生专业申报

各系部在系“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基础上,提早考虑,多方调研,科学论证,审慎申报,根据往年教育厅工作安排,一般在20128月下旬,公布全省2013年度专业调整结果;在此基础上,各系向学院提交正式拟招生书面意见。

五、报送材料

(一)专业调整材料

1.专业撤销材料

1)系“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

2)撤销专业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撤销理由、简述为专业发展所做的主要努力等。

2.专业更名材料

1)系“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

2)专业更名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更名理由、简述更名后专业培养目标的变化、人才需求预测情况、专业办学条件:专业负责人简介、主要专业教师基本情况、专业实践教学环境与设备、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情况等。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必需的教学管理文件。

5)其他支撑材料。

(二)专业新增材料

1.系“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

2.增设2013年度专业汇总表。

3.高等职业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其他补充说明的材料。

请各系于 2012615日前 ,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要求有封面、目录,A4纸装订,一式5份;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涂娟娟,联系电话:88756053

 

附件:

1.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增设2013年度专业汇总表

2.高等职业院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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