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及教学改革试点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函〔2013〕2号)要求,学校认真筹划、切实推动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的验收工作,及时对项目建设学院进行指导,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对2009年、2010年立项的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第六批、第七批湖北省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进行预验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09年、2010年立项的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第六批、第七批湖北省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二、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实训基地验收内容为《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所要求的项目。建设学院应对照《标准》,认真检查实训基地三年来的建设情况,重点总结在专业实训教学改革、学生综合技能培养、实训基地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教学改革试点专业验收内容:人才培养方案情况(重点是专业定位及建设思路、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教学基本条件改善情况(重点是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的建设情况、实验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情况、经费投入使用情况);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情况(重点是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情况以及适应工学结合要求的教学管理改革情况);人才培养质量情况(重点是学生职业能力与素质提高情况、学生满意度及毕业生就业与社会声誉情况);专业特色与创新情况。
三、验收方式
听取汇报和到现场察看相结合。
四、验收程序
(一)听。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建设与改革的情况(不超过10分钟);
(二)问。专家质询;
(三)查。专家查阅物化的建设成果和支撑材料;
(四)看。专家对专业办学条件、教学改革与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五、验收要求
(一)做好材料的准备。
1.汇报讲稿和PPT;
2.实训基地建设工作验收自查报告;
3.试点专业终期验收自查报告;
4.自立项以来的分年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点是201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实训基地按《标准》中的指标体系整理的建设成果和支撑材料(要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装档案盒),主要查看基地建设(设备清单)、基地使用(开出的实训项目、实验室台账记录、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等)、基地的管理(实训室规章制度、操作、安全规程、实验文化等);
6.试点专业按学校下达的建设任务分解书中的“验收要点”和“成果形式”准备相应的材料。
六、验收流程
(一)2013年12月19日上午9:00 行政楼2号会议室。
1.汇报。
参加汇报人员:相关学院院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相关骨干教师。
汇报顺序:
(1)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轮机工程技术实训基地项目汇报;
(2)交通工程学院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教改试点专业汇报;
(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省级实训基地项目、教改试点专业汇报;
2.专家提问。
3.查阅资料。
(二)到重型实训楼、临湖轩三楼现场察看实训室。
工作联系人:郭晶 朱华
联系电话:6053 6056
教学工作部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