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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及建立试点周报制度工作的通知
2019-09-18 09:16 李卓君  教务处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89号)和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关于做好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19年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及建立试点周报制度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

1.申报范围

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涉及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网店运营推广、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特殊焊接技术、智能财税、母婴护理、传感网应用开发、失智老年人照护、云计算平台运维与开发等10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试点证书名称

二级学院

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网店运营推广、智能财税

经济管理学院

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

智能制造学院

特殊焊接技术

船舶与航运学院

传感网应用开发、云计算平台运维与开发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申报条件

相关专业应具备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做好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89号)所要求的有关基础条件。不同证书对院校实施的有关具体要求由相关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发布,各证书有关试点事项说明请在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www.cvae.com.cn/zgzcw/)查看。

3.申报要求

请相关二级学院根据有关要求,主动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深入了解证书内涵、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培训考核条件建设等,认真填写《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情况汇总表》,于919日(本周四)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二、建立试点周报制度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要求,自20199月开始,各试点院校需每周报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相关情况。请相关二级学院按照周报提纲模板认真撰写9月第2周(99-13日)的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周报,于919日(本周四)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省厅要求时间为每周五17时前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并上报)。

试点证书名称

二级学院

建筑信息模型(BIM

交通工程学院

物流管理

物流学院

汽车运用与维修

汽车学院

联系人:李卓君,帅海燕    联系电话:6053

电子邮箱:jiaowuchu88756053@163.com

附件:1.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情况汇总表

2.周报提纲模板

教务处

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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