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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5-12 09:19 李卓君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教育部职成司关于2020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要求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20201号),现开展2020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证书范围

教育部职成司已公布的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均可参与试点,所有证书及标准可在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以下简称平台)查询。

二、申报条件

1.学院开设有与拟参与试点证书对应的专业,近3年连续招生,且在校生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00人,具备一定相关领域职业培训经验。

2.学院拟参与试点的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高。省级及以上重点(示范、品牌、特色、骨干)专业优先参与。

3.学院拟参与试点专业专兼职教师团队具备培训能力,其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不少于50%,行业企业专家比例不低于20%,具有满足模块化教学需要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

4.学院具备满足证书培训需要的教学条件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各证书对院校教学条件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具体要求可在平台查看。

5.学院各项教育教学制度体系健全,教学管理规范,贯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力,有较为完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优质的教学、培训资源,各项保障有力。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登陆平台查询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证书对应专业、培训考核有关实训条件,在充分准确了解证书信息的基础上,客观评估现有资源和证书情况,立足实际自主选择拟参与试点证书及等级,合理确定试点规模,结合实际制定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附件1)。同时,填写《证书试点申报表》(附件2)和《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已确定为2019年证书试点的学院,需申报2020年度证书试点工作计划(附件4)。

3.请于516日(本周六)中午12前,将《证书制度试点申报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情况汇总表》《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2020年度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计划表》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李卓君  帅海燕

   联系电话:6053

电子邮箱 :jiaowuchu88756053@163.com

附件:

1.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模板)

2.证书制度试点申报表

3.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情况汇总表

4.2020年度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计划表(模板)

5.培训评价组织联系人信息表

6.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7.试点学校平台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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