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教学工作部于6月5日召开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教学部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部门在自查基础上填报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登记表》。教学工作部于6月21日组织学校保卫处、实践教学中心、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填报所涉及的6个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