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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2016-04-19 08:56  

关于制定201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系:

为继续深化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加强校企深度合作,学校决定组织制定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工作安排

各专业要作好专业调研活动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论证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责任部门

3 月 20 日 ~ 3 月 30 日

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召开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

各系各专业

3 月 31 日 ~ 4 月 10 日

审核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全部录入上报工作

各系各专业

教务处

公共课部

实践教学中心

电子信息工程系

4 月 11 日 ~ 5 月 10 日

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汇编印制工作

教务处

二、工作要求

1.执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认真按《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要求编制;

3.充实、调整专业指导委员会。各专业指导委员会中,企业专家应不少于5~7名。

4.要根据调研行业企业的情况,明确本专业毕业生从事的各项就业岗位,合理归类职业方向,研究确定工作任务,认真分析职业能力,精心设置理论与实践课程和计划教育活动。

5.课程要针对职业能力来设置。课程内容要根据职业能力的要求确定。

6.精心设计教学做一体化、校企合作、基于工作过程、项目导向教学和任务驱动教学等工学结合课程或特色课程,加强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7.人才培养方案提出草案后,各系各专业要组织学管部门的领导和辅导员参加讨论,完善专业相应的教育目标及其活动内容设计,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8.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后,要组织召开全体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方案没有经过论证,不得组织实施。

论证会要提前2周报教务处备案。

9.相关资料,各系要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10.请各系将所属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录入者名单于 3月 31日 前报教务处,以便预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置。

11.上报材料要求

①人才培养方案:完整版本的电子文档和文本材料;

②2012年新招生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市政工程技术、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需提交以下材料:专业《调研单位登记表》、专业调研报告、人才培养方案论证表、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外聘专家登记表。

三、资料提供

①《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②《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均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专区”中“教学改革文件下载”里下载或查看。

联系人:杨垒(电话:6057)、刘伟(电话:6056)。

教 务 处

20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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