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关于落实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必修和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必修和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下发,请按以下要求落实教学任务:
1、本次下发的教学任务共计2383条,教学任务最终应全部落实到盖有红印的教学安排表上。
2、为了保证教学质量,保证教师有充分的备课及授课时间,各二级学院(部)在教师签课时,在职教师周学时原则上不能超过20学时,外聘教师周学时原则上不能超过12学时。
3、各二级学院(部)在教师签课时明确要求承担有教学实训任务的教师标明所上实训课程具体在哪一周进行,由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主任、院长先期论证是否合适;如资源冲突,由教务处统一协调。
4、教学任务经二级学院(部)院长签字盖章后,请于5月27日前交教务处。
5、请各二级学院(部)在安排教学任务的同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2014、2015级2016-2017-1学期的班级进程。
6、请公共课部实践教学中心主动联系船航学院和机电学院,提前确定金工工艺课程的上课周次,以便相关学院统筹安排其他实训课程。
7、请公共课部实践教学中心主动联系船航学院和电子学院,确定好士官班的军事体育课程的上课内容及授课教师。
8、请各院(部)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课均排入课表。
说明:1、本次教学任务包括2014、2015级各专业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
2、教学任务中需合班的请在教学安排表的备注栏注明。
3、跨院承担的教学任务,要优先安排本院师资,不得过多安排外聘教师。
联系人:张术平 杨垒(电话:6056、6053)
教务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