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2013]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相关部门编写2013年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报告框架及具体分工如下:
(十)注重中高职衔接,带动中职改革发展(招办、教学工作部)
(1)开放教学资源,服务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各二级学院)
(2)为本地区开展社会服务和志愿志服务(各二级学院、团委)
(3)突出学校特色,建设校园文化(各二级学院、学工部、宣传)
(七)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二级学院、实践中心、培训中心)
要求:请各部门状态数据采集负责人按要求与9月30日前提交本部门的人才培养质量报告部分。
电 话:027-88756221、027-88756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