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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0-09-28 16:28 万淼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鄂综考〔20207号通知要求,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以下简称CET4)将于1212日举行。凡有意报考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的考生均须自行登录国家官网完成用户注册、查证报名资格、个人信息确认、选择报考科目、网上缴费等报名手续(网址:http://cet-bm.neea.edu.cn)。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我校考点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网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科目

重要说明

报名时间

报名要求

CET4笔试

CET6笔试

参加2020年上半年(9月份)CET4笔试的考生暂不能报名CET6

930日上午11:001010日下午17:00

见“二、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补报CET6笔试

仅限参加2020年上半年9月份)CET4笔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考生报考

暂定为1121-22日(如果工作计划有变,将另行通知)

见“二、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二、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凡报考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的在校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籍;

2. CET4报考者应是:2018级、2019级普通全日制专科生,20182年制除外;

(三)CET6报考者除需满足以上条件外,CET4成绩还应达到425分及以上。2020年上半年(9月份)CET4级考生如需报考本次CET6,暂定为1121-22另行报名(如果工作计划有变,将另行通知)。

(四)每生只能报考一个语种级别;

(五)特别提醒:

1.疫情期间,考生报名时,须确定身体状况符合返校资格、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避免报名缴费后无法返校考试;

2.疫情期间,考场容量有限,各科笔试均有报名人数限制,额满即止。请考生及时报名并完成缴费;

3.考生应及时关注并遵守本通知及本校后续发布的各项防疫要求。

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重要事项

考生信息核对

92517:00

93011:00

报名开始前,只能核对信息,不能报名、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所有报考信息均无法更改,考生在报名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实,后续不再有信息核对或修改机会。

考生网上报名

93011:00

1010

下午17:00

1.报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无补报;

2.报名后缴费。报名成功的唯一标识是:对应科目的支付状态为“已支付”。

3.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已报名但未支付的科目可以随时修改,24小时后仍未支付将被系统自动删除(包括报名信息也将删除);已支付的科目不可修改或取消。

补报CET6笔试

参加2020年上半年(9月份)CET4笔试成绩达标考生补报CET6笔试。1121-22日(暂定)

考生网上缴费

完成报名后

完成报名后24小时内

笔试准考证打印

121

1212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网报方式、步骤及注意事项

1.笔试网报方式

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官网(网址:http://cet-bm.neea.edu.cn)点击相应栏目进行报名,完成用户注册、查证报名资格、个人信息确认、选择报考科目、网上缴费等报名手续;考生也可以下载、安装“CET”手机APP,同时完成报名及缴费。

2.笔试网报步骤:(1)注册→(2)登录→(3)信息核对→(4)报名缴费;

3.考生通过CET4后方可报考CET6。考生在网报前须认真详读网报系统附带的《考试报名流程》(网址:http://cet-bm.neea.edu.cn/Home/RegisterFlow),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工作。网报时,建议考生用google、火狐或者360浏览器。

五、CET科目及考试时间

日期

考试种类

语种级别代码

考试时间

1212

上午

英语四级考试(CET4

1

9:00-11:20

下午

英语六级考试(CET6

2

15:00-17:25

六、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残疾考生(听力、视力、肢体残疾)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确保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为他们申请相关考试便利。

(一)听力残疾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可免除听力考试。免除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除听力部分)×总分值/笔试总分(除听力部分)”计算,且不再提供原始分数成绩报告单。

(二)视力残疾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可使用现行盲文试卷或大字号试卷。

(三)申请程序。考生报名期间向所在学院书面申请,填报《在校残疾大学生报考合理便利申请表》,学院审核通过后,填报《合理便利考生汇总表》,书面申请、《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于202010151600前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七、组考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组织好笔试网上报名工作,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宣传工作,及时为考生提供咨询和服务;

(二)各二级学院应在各级防疫防控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增强卫生健康、疾控等方面应急处置力量,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方案和预案;

(三)各二级学院全面配合和支持学校组考、防疫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对考生进行有效管理。

八、考试防疫要求

(一)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所有考生由所在学院(以下简称所属学院)负责按原有程序从考前第14天开始(即1128日起),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检测。考生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属学院。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由所属学院统计汇总后以日报形式及时报告教务处。

(二)对异常考生按规处理

1.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有上述情况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监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九、考生健康提醒

(一)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以平和心态复习、备考,避免因过度焦虑而引发身体不适,耽误考试;

(二)避免考前28天内频繁外出或有旅行史,避免与高风险区人群有密切接触,尽量不去校外人群聚集场所,在公共区域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自我约束、自我负责;

(三)注意赴考安全,做好健康防护

1.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学校防疫规定,配合考点学校完成健康检查和登记;

2.考生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4.考试当天确保身体健康,根据学校安排提前到达,服从学校、考场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体温检测,有序进入考场。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缴费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或者账号、邮箱密码找回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系统维护人员,联系电话:010-62987880

(二)信息核对过程中如遇考生照片及信息等问题(如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等有误,或者照片缺失等),请考生及时上报所属学院,由所属学院联系学籍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应提醒并敦促学生核对。

(三) 报名缴费期间其他问题,请考生上报所属学院,由所属学院联系学校考点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8756057

 

 

教务处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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