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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编写2022年春季校本教材的通知
2021-11-30 14:38 王彦杰  教务处


 

各学院:

  请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组织编写校本教材,并重点考虑编写校企合作和新形态的校本教材,落实 “三教改革”对教材工作的新要求。请按下列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各门课程应使用高职高专教材,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如目前已有适合教学要求的教材,则无需重新编写。

2、请各学院制定2022年春季校本教材编写计划,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确需编写的教材,在编写前要充分论证,并按要求填写《校本教材编写申报表》报教务处,经学校教材管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3、如需要在2021-2022-2学期内使用的新编校本教材,请先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于126日前将相关材料(校本教材编写申报表电子档与纸质版、审议报告、校本教材电子档与纸质版)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上报学校教材管理委员会对申报使用的新编校本教材统一进行评审。

4、加快教材改革与创新,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开发与企业生产实际、岗位需求相匹配的新型教材,保持教材内容较高的“技术紧密度”。禁止使用产品说明书、设备配套实验手册等作为校本教材。

5、通过评审的校本教材在确定使用的学期前由教务处统一进行编号,没有通过教材评审的校本教材将不能在校内使用。

6、各学院汇总本学院申报编写的校本教材后填写《校本教材编写申报统计表》上交至教务处。

7、《校本教材编写申报表》和《校本教材编写申报统计表》也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王彦杰         联系电话:88756177

联系邮箱:597499513@qq.com

 

 

              教   

              20211130

 

附件【附件2 校本教材编写申报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 校本教材编写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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