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省语委等九部门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鄂教函〔2024〕8 号)(以下简称《通知》)、《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请组织师生参加。
一、活动主题
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详细主题内容、国家要求请参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二、活动规划
推普周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至22日。22日后校语委办继续月度推普、年度推普、平时推普,完善落实长效机制,抓重点、推经典、树典型,为语言文字学习和推广提供各项服务,巩固推普周效果。
三、活动内容
组织部门 |
活动内容 |
参与单位 |
参与要求 |
开始时间 |
校语委办 |
更新线上推普学习及活动平台学习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见附件1线上专题学习清单),各学院通知学生学习,语委办专人督导线上学习过程、学生互动。 |
各学院 |
组织学生学习 |
9月16日起 |
组织“第三届语言文字法规与知识竞赛”、“民族魂经典诗词诵读”、“重大发展、突破解说”、“大美山河实景配词诵讲”、“讲专业、讲职业发展”、“说方言特色、谈家乡文化”、“从甲骨文走来趣味书写”等活动,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活动方案见附件2、3各专题活动方案)。 |
各学院 |
组织学生参与 |
9月19日起 |
更新线下推普展示长廊,组织线下推普开放日活动。各学院组织学生参观、参加(详见附件2线下开放日活动方案)。 |
各学院 |
组织学生参加 |
9月20日起 |
组织“讲好新时代推普故事”视频征集活动,运用互联网+平台对本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普典型事迹重点开展宣传报道,各学院组织参与投稿(总结材料报送) |
各学院 |
组织参与投稿 |
9月20日起 |
组织参与省语委等九部门对口推普宣传活动,组织对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等数字平台载体的学习推广活动。 |
各学院 |
通知师生参与 |
推普周期间 |
持续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演练准备工作,建立人才库,并开设语言文字学习类公选课程,建立线上语言文化,发音技巧、测试规则课堂,培训语言文字爱好者,组织开展推普志愿服务活动。 |
各学院 |
组织参与 |
长效推进 |
实施经典润乡土工作,组织开展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培训帮扶本校困难学生,倡导“学以致用,从身边推普,做文化大使”。 |
各学院 |
组织活动参与 |
长效推进 |
各学院 |
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贯彻学校要求,及时告知推普活动通知,积极引导师生参与,围绕本学院特色开展主题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宣传活动。 |
各班级 |
组织特色活动 |
9月18日起 |
各学院 |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组织师生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活动。 |
各班级 |
专题学习 |
9月18日起 |
各学院 |
重点依托“形势与政策”等思政课程,配合学团活动、主题班会,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 |
各班级 |
专题学习 |
9月18日起 |
校语委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途径(长期有效) |
|
活动类型 |
活动参与途径(请告知学生) |
备注 |
线上推普平台 |
超星学习通首页右上角输入邀请码52596438加入“推普周专题学习及活动”课程,已加入的学生无须重复添加。见附件1、3 |
|
学生推普学习和测试的主要抓手,发布主要推普内容,请告知学生加入平台,关注后台提醒。 |
课程平台、超星考试系统发布的各项线上竞赛后台通知、提醒。见附件3 |
线下推普活动 |
校普通话测试站推普走廊(信息楼)、推普开放日主活动区(教学楼、信息楼)见附件2 |
展示推普资料、获奖作品、各项活动实况及获奖作品、实体等 |
四、活动要求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推普周有关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精心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实施。推普周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和成效,书面总结(含图片)于9月20日前报本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各学院在组织活动时,应遵循附件《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安排。
校语委办组织的各项活动细则,详见附件中各项活动方案。
五、活动激励
校语委办设置各项奖项,组织专家对推普周相关活动进行评比,通过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个人、集体颁发获奖证书、编制成果作品集、公开展示等方式予以激励。
每位师生应当从我做起,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识,在推广普通话和学习普通话中,起到积极的带头示范作用,从而不断地加强和提高自己的语言素质和人文素质,有力地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联系人:万老师
电 话:027-88756057
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