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阶段请各院按以下要求落实本学期2024级教学任务:
1.本学期2024级教学任务已在教务系统中下达,各教学单位可以在教学计划管理中按行政班导出,教学任务的审核以及开课信息的录入痕迹均保留在教务系统中;
2.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每位外聘教师周学时原则上不能超过12学时,外聘教师专业课工作量应不超过专业课总工作量的10%;
3.各院兼职教师的专业课工作量应不少于专业课总工作量的20%;
4.所有整周实训课在9月5日前确定具体开课周次并录入教务系统的开课信息中;金工类实训请开课学院主动联系上课学院确定具体实训周次;
5.请于9月15 日前落实全部教学任务并录入到教务系统的开课信息中;
6.各开课学院可以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开课信息中调整课程的考核方式,开课信息录入完成后,原则上不再允许调整考核方式,学期末课程的考核方式以开课信息为准。
联系人:杨垒 88756053
教务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