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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第十二届技能节的通知
2015-04-20 08:53  

   为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水平提升,助推学校专业建设,深化学校内涵发展。经研究,决定于5月12日举办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第十二届技能节(学生竞赛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活动时间:4月22日—5月12日;其中,4月22日—4月29日为报名准备时间;5月3日—5月11日为竞赛项目选拔赛时间;5月12日为竞赛项目比赛日。 二、奖项设置 校级项目奖励数设置为:一等奖获奖人数占参赛选手人数10%,二等奖获奖人数占参赛选手人数20%,三等奖获奖人数占参赛选手人数30%,对获奖选手和团队颁发证书。 三、竞赛组织 (一)技能竞赛项目的设立。 竞赛项目由各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审定。各二级学院要按照“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建,以赛促改”的总体方针,以推动各专业教学改革和提升技能教学质量为出发点,各专业原则上推荐一个校级竞赛项目(本届技能节不另设院级项目),实现竞赛项目对本学院各专业学生的全员覆盖。(国家、省级技能大赛项目原则上是推荐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要立足岗位职业能力和专业特色,注重教师的过程指导、组织训练。要求具备完整详实的项目名称、项目简介、项目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比赛评委、比赛起止时间、比赛地点、参赛人数等内容,并按要求填写《技能比赛项目登记汇总表》(附表一)上报。 (二)报名程序。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各班辅导员具体落实,学生自愿报名或任课教师推荐产生各项目的竞赛选手(每个项目原则上每班限报5人),并认真填写《技能节比赛项目学生报名及成绩汇总表》(附表二),二级学院汇总后上报。 跨院竞赛项目请相关二级学院协商解决。 (三)上报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9日前,将《技能比赛项目登记汇总表》(附表一)、《技能节比赛项目学生报名及成绩汇总表》(附表二)、《技能项目评分标准》(附表三)等资料纸质及电子版文档报教务处。 五、其他要求 (一)5月12日全校停课,集中举行竞赛项目比赛。 (二)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各二级学院应在每个比赛场地以展板等适当方式设置比赛项目的简介、本学院职业技能培养及教学改革、校企合作等亮点,配合国家职业教育周加强宣传,渲染技能节气氛。 (三)各二级学院要精心组织、热情服务,确保技能节平稳有序运行。教务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二级学院技能竞赛活动进行现场考察,并从项目进展、组织领导、师生参与、项目管理及项目创新等5个方面进行评价,评定优秀组织奖。 (四)各二级学院应及时汇总比赛结果,填写《技能节比赛项目学生报名及成绩汇总表》(附表二)中的“获奖情况”栏,将文本及其电子文档于5月19日前报教务处。 (五)本届技能节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赛项的立项、组织、耗材支出、奖项评定及奖品发放;教务处负责技能手册制作和获奖证书发放。

联系人:刘涛,电话:88756056;;行政楼215

教务处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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