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一、负责制定、实施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制定、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方案等。 三、负责统筹专业建设、专业设置与调整。 四、负责统筹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五、负责下达教学任务、编制学校校历、课程总表。 六、负责教学信息统计分析。 七、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八、负责统筹全校考务工作,组织全校性统考、抽考及单招考试等。 九、负责指导、检查、考核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负责教学工作量审核。 十、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建立和管理教师业务档案。 十一、负责船员培训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宣贯、培训和有效运行。 十二、负责语言文字规范、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核与聘用工作。 十四、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