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材选订
1.各院部教研室主任通过教务系统“教材管理——04:教材选用情况”模块完成教材选订工作,教材选订可参考“教材管理——01:教材书目管理”模块进行。
2.如果需要征订“01:教材书目管理”以外的教材,由教研室主任填写“新增教材申请表”交所属院部教学秘书汇总,并由教学秘书进行下一步操作(“新增教材申请表”)。
二、新增教材核对及操作步骤
新增教材必须是“01教材书目管理”中没有的教材。
1.教学秘书将各教研室主任填写的“新增教材申请表”汇总并通过“当当网”、“中国科技金书网”或百度进行信息核对无误,同时确认在教务系统“01教材书目管理”中确无该教材记录后,将“新增教材申请表”交所属院教学副院长审核。
2.教学秘书负责在“教材管理——02:增加教材信息”模块中进行“增加”操作,所属院教学副院长通过“教材管理——03:新增教材审核”模块对新增教材信息进行“审核”。
3.教学秘书在“教材管理——04:教材选用情况”模块中针对新增教材进行教材选用操作。
“02:增加教材信息”模块中进行“增加”操作,须正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教材资料。其中,所填“教材名称”和“ISBN”(书号)必须和所选实际教材完全一致。“定价”(书价)应填写教材的原价。
三、教材选用要求
所选教材(含增加教材)必须是高职高专教材,并且优先选用最新教育部规划教材和教育部精品教材。如特殊原因需征订非高职高专教材,须提前向教务处打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征订。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统一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