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牵头职能部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提出要“强化管理督查,做好事中监督管理、事后检查验收工作”,《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鄂教职成[2017]1号)指出要“强化管理督查,从2017年起,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将于每年末对各高职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任务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绩效管理”。为贯彻上级管理部门文件精神,并推进我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任务和项目的落实,特开展年度中期检查工作。
一、 检查对象
各二级学院(部)承接的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含行指委)的140个项目
二、 检查方式
各牵头职能部门负责检查各自牵头的项目,建议对照教育部下发的各项目绩效评价要点(附件1),以现场调研的方式,检查各项目的推进情况、采购执行情况及存在的共性问题,系统总结2017年上半年工作进展及建设成效,汇总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于6月15日(周四)前报送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晶 帅海燕
电话:88756053
邮箱:249219162@qq.com
附件:1.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承接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绩效评价要点一览表
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