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院属各系部:
为了保证下学期教学正常运行,请各系排课以及排课后的课表核查中,遵循以下原则:
1、 同一课程、同一班级、同一教师原则上不能四节连排。
2、 每位教师每周上课天数,原则上不能少于3天,每天上课不得超过4课时。
3、 每个班级周1至周5上午必须要排课。
4、 优先排1-6节,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正常上课时段(如:9-10节、周四下午、周末)排课,须由系部提交申请,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5、 班级课表必须按公选课开课时段留出至少2个学时让学生能选修公共选修课。(公选课开课时段:周1、2、3第7-8节,周5第5-8节)
6、 理论课和实验课要交替进行,避免上课形式单一。
7、 优化后,为了保证教学运行的稳定性,原则上不再允许调课。
8、 有特殊原因,比如院内教师由于身体原因、外聘教师由于课表和本人时间冲突,排课时可适当考虑其要求,但不可违反教学管理条例。
9、 排课后,须进行学时检测,如有漏排、多排课时,请在课表上进行调整。
请各系排课中和排课后,对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对照以上原则,进行严格核查、调整。下学期课表优化时间为:2012年2月20-23日。
2
月
23
日
17点将关闭调课系统,24日各系打印并下发课表。
附件:排课顺序表
教 务 处
2011-12-19